文章来自华文读者
华文读者文摘
(2006年第41期) 广东:实行“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方案。“3”为语文、数学和外语。“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全部只考新课标的必修课内容,力求达到为考生减负的目的。“X”为专业选考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任选一科。 山东:实行“3+X+1”方案。“3”指语文、数学(分文科/理科)和外语,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报考文史类、文科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文科综合的考试,报考理工农医类、理科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理科综合的考试。“1”指基本能力,内容涉及高中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所有考生必考。 海南:实行“3+3+基础会考”方案。“3”指语文、数学(分文科/理科)、英语;另一“3”是指文科考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考物理、化学、生物;“基础会考”,文科生考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理科生考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 宁夏:实行“3+文综/理综”方案。“3”指语文、数学(分文科/理科)和外语3个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 (中国教育考试网200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