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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读者文摘
(2007年第2期) 在“文凭时代”,大学对教师高学历的要求本身有其合理性,然而这一要求如果不合乎客观实际,其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对师资的高学历要求是校园内部的事情,看似与社会无关,但它实际是社会“高学历运动”的一部分。而按照时下的大学评价标准,高学历乃是衡量大学办学水准的基本指标,这也成了追求高学历的动力之一。另一个动力是主观上的,即“与国际接轨”的强烈愿望。 在大学工作的人,经常可以听见这样的说法:在国外的大学中,教授都有博士学位。没有博士学位的人,根本不可能在大学任教。其实国外大学的研究生培养制度的建立已经经历了百多年的历史,美国最早的博士授予从1861年开始的,国内大学的高学历如博硕士授予权的恢复设立不过二十多年。因此,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体制的完善程度上,都不能与国外发达国家的著名大学相提并论。而这二十多年里,虽然博硕士生的人数成几何倍数增长,但就研究生的培养和招生制度而言,仍处于尝试和探索阶段。正是由于研究生培养处于“初级阶段”,国内大学的研究生的“量”上去了,“质”上却参差不齐,加之各种非学术因素的干扰,博硕士生学术水平、研究能力的普遍下降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学历肯定无法正确地反映出学者实际的学术水平,而大学仍将学历作为衡量教师的重要指标,显然有欠公正。 关键是,片面地强调高学历既造成了重复性的精力浪费,又使有限的学术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利用。设想一下,一位没有高学历的人在大学里任教了十几或二十年,再让他与普通的博士生一道在职攻读三到四年的博士课程是否合理?这里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此君的学术成果远高于博士生的水平,另一种情况是他(或她)根本没有研究能力。如果从理论上看,前者完全可以通过“论文博士”的形式,经过有关学术委员会的认可,得到博士学位,也就是说,他(或她)不必再浪费精力,像一般博士生一样学习三至四年的课程。而后者经历了这么多年,依然没有显示出研究能力。按照一般的常理,这类人员即使是让他(或她)苦读几年,也基本不可能有大的飞跃和提高。而博士生的名额有限,他们很可能占用了这有限的资源却无所贡献。但现实的情况是,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被混编在一起,携手走上博士考试的独木桥,因为在许多大学没有博士学位就没有申报教授的资格。这种对学历要求的“一刀切”往往是在“合理”的前提下进行的,但实际上它只能在扼杀有创新能力的学者创造力的同时,助长了伪学术的产生。 当下中国大学从规模建设转向内涵建设已经是大势所趋,对学术人才的认可,从外在学历到内在能力也将是发展之必然。但思想认识的落实,既需要共识,又需要有制度的保障。而对于大学教育的共识只有在理解大学本质前提之下,才能达成;同样,大学制度的完善也只有在具备学术性的前提之下,才能算作合理,也才能避免单纯的口号或形式主义。 (《科学时报》2006年12月12日 尤小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