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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我在波士顿参加完诗会后,直奔纽约。诗人杨皓一接着我,就以“地主”的口吻说,纽约是惠特曼的城市。他是惠特曼迷,他注册了一个出版公司,就叫“瓦尔特·惠特曼出版社”,简直比纽约人还迷恋惠特曼。在纽约的那些日子里,在华裔前辈女诗人蒲青教授和杨皓的引导和帮助下,我寻访了一些惠特曼的足迹,更多地是遥想惠特曼当年的情景和气氛。
一、“我像一只鸟从巴 门诺克开始飞翔” 1819年5月31日,瓦尔特·惠特曼生于纽约州的长岛,当时长岛还没有成为纽约市的一个区,印第安人管它叫“巴门诺克”,惠特曼喜欢借用印第安人的叫法,因为他觉得这个名词的发音洪亮而粗犷。惠特曼具体的出生地是南亨亭顿镇西山村的一个农舍。1823年,惠特曼4岁时,曾随父母离开巴门诺克,迁往离城区近些也更发达一些的布鲁克林。 1836年5月,惠特曼返回长岛,头两年,他在一些乡村学校执教,但他对媒体工作或者说文字工作,兴趣更大。1838年至1839年期间,他在南亨廷顿镇创办并经营了一份叫做《长岛人》的报纸,由于不善经营,他苦撑了一年,最终只好放弃,转而去当地影响甚巨党人》报当排字工,开始在该报发表诗歌和散文。这个时期,他热中于参加社会活动,政治态度也逐渐明朗。1840年,还曾参加民主党人范布伦竞选总统的活动。 1841年5月,惠特曼再度随家迁往布鲁克林,从此再也没有在长岛长期生活和工作,只是短期回来看看。如,1850年,他曾跟父亲一起回过一趟西山村。 尽管现在那个农舍连遗迹都荡然无存了,但当我站在长岛的土地上,还是强烈地感到了惠特曼的存在,因为惠特曼在他的许多诗篇中都写过巴门诺克。1860年,他写过一首挺长的诗,题目叫《从巴门诺克出发》,他说巴门诺克是“鱼形的”,现在我们从地图上看长岛,确实觉得它像一条鱼。对此,李野光先生在其专著《惠特曼评传》中有过生动的描写,说长岛“像一条青鱼将头部伸入了大陆,猛咬住纽约城所在的曼哈顿。”在那首诗中,惠特曼还无比深情地抒发道:“那是我为一个完美的母亲所生养并受她抚育的地方。”惠特曼是大孝子,甚至似乎有点恋母情结,所以他一生都对“母地”(motherland)长岛念念不忘。 1865年,他写了另一首以故乡命名的诗,题为《我像一只鸟从巴门诺克开始飞翔》。这首诗仿佛是《从巴门诺克出发》的一部分的改写。《从巴门诺克出发》是组诗,其中第14首说到了“古老的十三州的大地”(当时联邦还只有13个州),并分次列举了几乎所有的州名,还说到了加拿大甚至北极圈。《我像一只鸟从巴门诺克开始飞翔》是一首短诗,但里面也列举了州名,也点到了加拿大和北极,只不过他把自己比成了一只鸟。这是一只肉身之鸟,也是一只灵魂之鸟。它始终眷恋着故乡,也始终在远离故乡的地方飞翔,飞遍了美国,也飞遍了世界;因为它唱的是“合众国的每一个成员”,唱的是“全体的观念”。在长岛的海滩上,我看见许多飞鸟,或盘旋,或俯冲,或翱翔,我想,其中可能有一只就附着惠特曼的回乡的灵魂。 1881年7月,年逾花甲的惠特曼为了帮助布克博士给自己写传记,曾亲自陪同后者回过一趟西山村,那是一个渔村;他又见到了童年天天见到的情景:渔夫用网捕鱼。他挥笔写下《巴门诺克一瞥》,生动地描绘道:“两只带网的小船静静地躺在近滩的海面……/绿背的带斑点的鲱鱼湿淋淋地从水中拉出,/成堆成列地散在沙滩上。”可惜,我们已看不到渔村、渔夫,甚至看不到鱼。太多的人的声音和活动(尤其是捕捞)使鱼都远离了近滩。1888年,惠特曼已届古稀之年,瘫痪症越来越严重,自知将不久于人世,他似乎越来越沉浸于对少儿时光的回忆,对巴门诺克的思念之情不仅没有减弱,反而愈加浓烈了。这年他写下了非常清新可人的小诗《巴门诺克》。他把那“空气和泥土的小岛”比成了“躺在那里晒太阳”的“海的美人”。 惠特曼何以如此对长岛牵挂在心?作为一个出生于渔村的孩子,大海对他的影响是本质性的、决定性的。大海是他经久不衰的灵感源泉,是他顶礼膜拜的精神图腾,也是他宽广胸怀的象征,甚至可以说是他复杂深沉的文本世界的一个影像,他的文本也是那样无所不包甚至泥沙俱下。如果说人生是一次逆旅,那么长岛是惠特曼的始发地;在宇宙意识的观照下,惠特曼喜欢把大海比作摇篮。其实,如果缩小比例尺,我们把世界比成大海,那么长岛是惠特曼的摇篮。因此,在《从永久摇荡着的摇篮里》,惠特曼想起了自己是个“好奇的孩子”时,与两只鸟在巴门诺克亲切邂逅的情景。当他看到失去雌鸟后雄鸟痛苦不堪的样子,他仿佛化身为那只雄鸟,向巴门诺克沿岸的海风祈求道:“吹吧!吹吧!吹吧!/……/我期待又期待,直到你将我的伴侣吹回!”那雄鸟忠贞不渝的爱情使孩提时代的惠特曼深受感动,那是他爱的神经第一次受到触动。他感叹说:“就在这巴门诺克的沙沙发响的海岸上/……/这失神的孩子,海浪冲洗着他的赤脚,海风吹拂着他的头发,/久久幽闭在心中的爱,现在解放了,现在终于汹涌地爆发了出来。”对人生刚刚开始的诗人来说,这展露了人生的“一些朦胧的秘密”。 在惠特曼众多关于巴门诺克的诗篇中,最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的,是与《从永久摇荡着的摇篮里》写于同时的《当我与生命之还一起退潮时》。巴门诺克不仅在惠特曼人生的开端处,而且伴随他整个一生,不管生命之潮是涨还是落,这鱼形的岛总是把谷壳、稻秆、碎木片、野草等东西呈现在他面前。在这首抒情意味极浓的作品中,他直呼巴门诺克为“我的父亲”,“父子”连心甚至同心,他与“长岛”成为了一体。他向“长岛”倾诉道:“你这沿岸到处是废物的松脆的海滨,/你鱼形的岛啊,让我拿走脚下的东西,/因为那些属于你的也属于我,我的父亲。/……/我也这样,巴门诺克,/我也曾向上冒泡,长久地漂浮,然后被冲上你的沙滩,/我也只是一串漂积物和破烂,/我也留下小小受难者的残骸,在你这鱼形岛上面。”
二、“横过布鲁克林渡口” 布鲁克林现在是纽约市的另一个区。但1823年惠特曼随家搬到那儿时,布鲁克林还不属于纽约市区(直到1898年布鲁克林才成为纽约的一个区)。惠特曼一家在布鲁克林的第一个住处就在渡口附近。那时,布鲁克林大桥还没有建,布鲁克林人要进城(去曼哈顿),必须在渡口乘船。惠特曼肯定无数次见过渡口上人头攒动的情形,也曾无数次乘渡船往返于曼哈顿和布鲁克林之间。所以,在1856年,他写出了可以看作他早期代表作的《横过布鲁克林渡口》。在这首诗中,惠特曼以预言家的口吻说:“别人将进入渡口的大门,/并从此岸渡到彼岸,/别人将注视着浪潮的汹涌,/别人将看到曼哈顿西面北面的船舶,和东面南面布鲁克林的高处,/别人将看到大大小小的岛屿;/五十年以后别人横渡的时候将看见它们,那时太阳才升起了半小时,/一百年以后或若干百年以后,别的人将看见它们,/将欣赏日落,欣赏波涛汹涌的涨潮和奔流入海的退潮。” 将近150年之后,我成了他所说的别人中的一个,从中国城打车经过布鲁克林大桥,来到桥下的布鲁克林渡口。布鲁克林大桥是1870年动工、1883年建成通车的,而在1868年,桥梁还在设计阶段,惠特曼就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盛赞说这座桥“正面以大理石和钢铁装饰,设计新颖、庄严、优雅……”。他对现代文明,尤其是机械化工业文明的热忱,可见一斑。 那赫赫有名的渡口如今已萎缩成了一个甲板,只供观光之用,也有船来系缆绳,但那只是观光船。我只能想像,惠特曼时代那种“成百成千的人渡船回家”的壮观场面。好在地板还是当年的木地板,如同一道栈桥。我一直走到最尽头,发现,这甲板四周已经被大约有一米高的银灰色金属栏杆围了起来,栏杆之间还有一块块同样颜色的金属板,板上连续刻着一行行诗句,我一看,就知是《横过布鲁克林渡口》的那几个名句:“向前流呀!河流哟!和涨潮一起涨,和退潮一起退吧!/嬉戏吧,高耸的海浪和扇形的海浪哟!/日落时候壮丽的云彩哟,用你的光辉浸浴我,或者我以后若干世代的男人和女人!/从此岸横渡到彼岸吧!无数的一群群的过客哟!/站起来呀,曼哈顿的桅杆哟!站起来呀,布鲁克林的美丽的山峦哟!/”这诗句宛如汹涌的波涛,澎湃在读者的心胸。一行行地读完之后,我凭栏注视着浪潮,水面上三三两两的船只,右边虽然锈迹斑斑但依然庄严典雅的钢铁大桥,对岸次第展开的各式各样的建筑物挡住我的视线,使我不可能像当年的惠特曼那样,能看到大大小小的岛屿和美丽的山峦。当然,我现在也不需要再靠渡船到彼岸去。但是,我的确是“若干世代的男人和女人”中的一个,“无数的一群群的过客”中的一个,我有我的彼岸,所以我得奋力横渡;唉,且让我把这些铿锵的诗句当作鼓声与号声,鼓励我,激励我。 就在离渡口不远的地方,有一所老房子,红砖的。那就是当时纽约地区颇为有名的《鹰报》的办公楼。外墙上写着“鹰”字,很大,很醒目,老远就能看见。大门口钉着一块铜牌,上面写着对这座古建筑的历史的简介,其中专门提到惠特曼曾在此间工作。我想进去看看,但被门卫拦住了。那是一个50岁左右的中年人。我问他是否知道惠特曼曾在这里工作,他说,他不知道。我问他是否是新移民,他说他祖父那一辈就从意大利来美国了。看来,这位老兄对文学是一无兴趣、一窍不通的。想想惠特曼号称“美国诗歌之父”,他的故地却不为本地人所了解,真叫我感慨万千。又一想,这也正常。普通人只要挣钱吃饭就行了,干吗要了解诗人——哪怕他就住在隔壁?更何况,惠特曼毕竟已经是古人了。譬如在北京这样的文化之都,又有多少人知道生于斯长于斯的作家曹雪芹、老舍的故居所在的确切地址呢? 惠特曼于1846年3月开始任《鹰报》编辑,从此度过了他一生报业生涯中最惬意的两年,直到1848年1月被开除。他之所以被开除,是因为政治原因。《鹰报》是布鲁克林民主党的喉舌,而民主党内部分自由派和保守派,惠特曼自然是站在自由派一方,坚决拥护自由派的“自由土地”主张,即废除奴隶制,他在各种场合明目张胆地鼓吹这种主张,从而与妄想保留蓄奴制度的保守派结下了梁子。到1847年,保守派掌握了民主党的领导权,他们给报社施压,把惠特曼挤走了。
三、“曼哈顿的儿子” 惠特曼在其早期代表作长诗《自己之歌》第24首的开头说,“瓦尔特·惠特曼,一个宇宙,曼哈顿的儿子”。他一方面纵容自我膨胀到极致,说自己是“一个宇宙”,另一方面又把自我缩小为“曼哈顿的儿子”,可见曼哈顿在他心目中的位置。接下来那几个对自我描写的形容词则完全可以用来形容曼哈顿:“粗暴、肥壮、多欲、吃着、喝着、生殖着。”他与曼哈顿,而不是宇宙,更具有一致性。 年轻的惠特曼迷恋城市生活,乐观,容易兴奋,喜欢热闹,甚至寻欢作乐。在当时,布鲁克林是纽约的近郊,而长岛则是远郊,只有曼哈顿才是城里。所以,惠特曼真正迷恋的是曼哈顿。因此,他说自己是“纽约州的儿子”,在很大程度上应该说是指“曼哈顿的儿子”。他称曼哈顿是《狂欢的城市》,并进行了不遗余力的赞美:“狂欢的、可以到处走动和作乐的城市。”然后,他列举了欢乐的地点和场景,如庆典、栉比连绵的房屋、码头上的船只、跟学者们交谈、社交和宴会等。但他在茫茫人海中渴求的,或者说看重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伙伴之爱”。诗的最后一行说:“只有相爱者们,长久的相爱者们,在回报我。”这种爱超越了性别、阶级和背景等一切世俗条件,不带任何界限和偏见,具有宗教情感的热忱和崇高,具有鼓舞并提升自我的力量。惠特曼钟情于曼哈顿,就是因为曼哈顿有这样的爱的对象以及能包容这种爱的开放而自由的空间。在写于同时的《瞧这张黝黑的脸》一诗中,抒情主人公正在自惭形秽,但马上心里亮堂起来,因为“来了个曼哈顿人,他总是在分手时吻我,轻轻地热爱地吻着我的嘴唇,/而我也在十字街头或者在船头甲板上回报他一吻,/我们无论在陆上海上都遵守美国伙伴的礼节,/我们就是那两个自然而无所谓的人。”惠特曼用的第三人称代词是“他”,那个跟他接吻的曼哈顿人是个同性恋,也就是说那个“伙伴”是同性恋伙伴。今天,我们不必忌讳说这一点,因为惠特曼当时就觉得这样的恋爱是“自然而无所谓的”。 当然,惠特曼的同性恋既是病理学意义上的,也是宗教意义上的,是他所鼓吹的人类之爱的一个变种或者说成分。所以,我们绝对不能说他是“同性恋患者”。一切自然的,就不是有病的。订立所谓的法规,来限制这种爱的表达,反而是不自然的。但文明带着禁忌,有时恰恰是走在不自然的方向上。就是到了今天,曼哈顿恐怕都不是同性恋的天堂,惠特曼所向往的伙伴之爱都不能完全自由地表达。当年他所面临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在《我听到有人指控我》一诗中,他说,有人指控他,说他想破坏法规。他对自己进行了辩护,说“我只是想在曼哈顿和合众国内地与沿海每个城市里,/以及在田野和林中,在每只或大或小的浮于水面的船上……/建立伙伴之间珍贵的爱的法规”。他认为,伙伴之爱是珍贵的,只有爱的法规值得遵守,限制爱的法规等同于犯罪,不值得理睬,既不必拥护,也不必反对,当然,他说是这么说,实际上还是对那种庸俗而狭隘的法规表示了轻蔑。伙伴之爱如同基督教所倡导的兄弟情谊,应该在普天之下推广,而不该只局限在曼哈顿。 因此,那个曼哈顿人可能是土生土长的曼哈顿人,也可能是从世界任何一个地方来到曼哈顿的移民。在惠特曼时代,美国主流社会普遍轻视并排斥印第安人。惠特曼出于伙伴之爱的哲学理念,像珍爱兄弟一般地珍视与印第安土著的友谊,对印第安人及其语言表达了赞赏。他写过两首题为《曼纳哈塔》的诗,而“曼纳哈塔”是印第安人对曼哈顿的称呼。在两首诗中,惠特曼都说曼哈顿是“我的城市”。在其中一首中,他说“曼纳哈塔”是“合适而高贵的名字”、“深受宠爱的土著的名字,惊人地美丽而富有意义”。而在另一首中,他在赞美这个印第安名字的同时,把眼光移到了印第安人之外,说起了“每周一万五千或两万人的源源到达的移民”。这些移民跟他本人一样,属于那个“海水匆匆地、闪亮地流过的城市”,那个“到处是尖顶和桅杆的城市!”曼哈顿是他的,也是这些移民的。我站在曼哈顿的街头,想,如果时光倒转,我能邂逅惠特曼,他会不会与我有拥吻之举?我想会的,因为我们最起码是诗歌兄弟——尽管我不是移民,而只是一个观光客。 纽约的中心是曼哈顿,曼哈顿的中心是百老汇。早在《鹰报》当记者时,惠特曼就迷上了戏剧,经常到百老汇去看演出,还曾在《百老汇日报》上写过戏剧评论。他曾经以百老汇为题,写过一首非常客观的、即兴式的作品,凝练地概括出了百老汇的复杂多样、生机勃勃:“白天黑夜,多么急匆匆的人潮呀!/多少的情欲、赢利、失败、热忱,在你的波涛中游泳!/多少的罪恶、幸福和悲伤在回旋着把你阻挡,/多少好奇、质问的颜色哟——爱的闪光!”“爱的闪光!”到哪儿都寻找这“爱的闪光”,百老汇即使物欲横流、罪恶累累,但照样有爱。这就是惠特曼,天真而善良的惠特曼。那天晚上,当我在百老汇,在急匆匆的人潮中,“故作斯文地”、“迟缓地”、“悄悄行走”时,我又想起了惠特曼,想起了他所肯定的“无限、多产而愚弄的人生”! 有许多学者考察过、研究过惠特曼在纽约城乡的各处足迹,写出过专文甚至专著。我很想多看几个地方,如惠特曼曾经供职的其他几家报社旧址,如他和其他诗人墨客曾经常常出没的位于格林威治村的浦发夫餐馆,如1846年10月他曾经花了当时所有积蓄1000美金修建的位于布鲁克林默特尔街(Myrtle Street)106的那座三层小楼,如他最后倾尽一生所有(主要是英美各地诗友们的资助)修建的位于终老之地坎登的豪冢。但是,时间有限,我还要去别的城市;殷勤而热情的蒲青教授说,等下一次吧,下一次专门考察惠特曼在纽约的足迹。对于那位我素所崇敬的大诗人,我想,那样做,还真是值得的。 作者按:文中所引诗句均选自:《草叶集》,楚图南、李野光 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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