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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  配乐散文诗

  这场恋爱这么假    
这场恋爱这么假

[ 作者:五月芦苇     来源:《都市心情》杂志2005年第12期     点击:     2007-3-31     文章录入:w2783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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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这回事,不怕你真,怕你太真,不怕你假,怕你不够假。 
  之所以作假,是因为你全心全意想讨对方喜欢。 
   
  暗恋,谎话连篇 
   
  暗恋达到一定境界,最正宗的暗恋,就是一切都不动声色,但不必偷偷摸摸。就像我。 
  我习惯每天提前到办公室,这样可以在朱誉到来之前整理好他要用的东西,顺便清理他的办公桌。 
  也习惯每天见到苏的时候给她一个非常美丽的微笑,我跟苏并称公司的部门之花,表面上关系挺好,可惜她不该跟我一样喜欢朱誉。 
  事情总是这样的。难得有一个长相身材都不错而且正在单身状态的男人,如果他刚好风度一直很好,受尽女生们的格外关注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就像现在,20双女性的眼睛齐刷刷盯着朱誉。我真看不惯这样,把喜欢写在脸上,还有什么意思? 
  “钻石是在地壳运动过程中、低温高压环境下产生的,是自然界中硬度最大的物质……”朱誉看起来就是一个耐心的教授。 
  这个周三的上午,我跟顶头上司朱誉来到某女子监狱讲课,听众是一群18到30多岁的在押女子。 
  他是我们的好上司,是老板的好员工,某日企深圳地区经理。他来这里讲课,只是要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公益形象。我是朱誉的助理。这是我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 
  到目前为止,我与朱誉朝夕相处将近3个月,偷偷摸摸喜欢他3个月。一天都没浪费,我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开始,就开始了我坚贞的暗恋之旅。 
  我看着讲台上的他,太美好,值得我对自己隐忍。讲课结束,回公司的路上,朱誉问我:“还有几个地方要去?” 
  “3个,今天下午1个,明天最后2个,任务就完成了。感冒好点了吗?”他随便点了下头,昏昏欲睡。分明更严重了,不然他工作时一向全力以赴的。 
  回公司,打了几通电话,然后走进朱誉的办公室,对他说:“经理,我弄错了,最后2个演讲是后天。”他看了我一眼,说知道了。 
  周四一早,我带着保温瓶早早来到公司,朱誉照例很早就到了,我把保温瓶递过去:“经理最近太忙,都是我把日程安排太满,害你感冒一直不好,心里很过意不去。昨天问了中医,他教我做这道汤。我是第一次做,可能味道不太好,希望经理不要怪我厨艺不佳。” 
  他说不用客气,我说请喝汤吧,凉了就不好了。 
  他是一个好上司,不会白白糟蹋下属的心意。他小心地喝了一口,眉头一皱。我心想:不会吧,凭我还会把这道汤做差了? 
  然后他一口气喝完:“很好。不像第一次做的吧?” 
  那当然了,工序那么复杂,我做了好多回才练出来。在家老妈要打麻将,容易上火,逼我做饭做汤地孝顺她和她的牌搭子。几年下来,这道汤就成了我的招牌菜了。 
  “大概是因为做得很用心吧,就怕做得不好,经理要生气我就死定了。” 
  他笑一笑:“我是那种人吗?”我呵呵笑,拿过空瓶出去。 
  苏见我,微笑着小声在我耳边说:“一大早就来献殷勤?” 
  我也笑着小声在她耳边说:“对啊,我阴谋得逞了。” 
  周五,到郊区一间戒毒所讲课。那个所长热情地问候:“朱先生感冒好点了吧?带病给我们上课,如果嗓子吃不消,请一定不要勉强。” 
  上完课,朱誉对我说:“你把行程改期的?” 
  我装死:“是我的错。” 
  “你做的错事还真多。” 
  我就低着头,一副内疚得要死的样子。 
   
  恋爱,一路作假到底 
   
  有一些好品质,我一直也没有学会,比如坦白。似乎我从小就很别扭,考试得满分,老师赞美,明明心里很高兴,非要装作不在意,好像一副没什么了不起的样子,然后回家在心里暗爽。 
  这别扭劲儿一直跟着我,不离不弃。 
  朱誉喜欢历史,并且对中外各国历史都颇有研究,周六,我跑到书城,找了《上下五千年》、《史记》、《世界近代史》……找了一堆回家拼命背。 
  午休时,朱誉提到希腊神话,说到丘比特,我接过话题,感慨说,想想他那个晚上去看他的情人赛姬,本来多么浪漫的事,她非要好奇,要看清他的真面目,结果一滴蜡烛油毁了他的信任,从此就离开了。她该多么后悔啊。 
  朱誉以为得到了知音,跟我讲一堆希腊众神,我听得冷汗直冒。我哪里知道那么多,死命背下来的那点东西早混到不知赫拉与雅典娜谁是谁了。 
  于是在一边安静地点头微笑,回家之后继续努力看书。 
  上一次这么拼命为一个男人,好像是大学时代的事。当时的男友爱运动,网球、游泳、登山样样厉害。我于是每天挣扎着天没亮就起床跑步,然后对他说我也爱运动。 
  我才不爱,跑来跑去跟傻瓜一样,不过付出也不是没有回报的,那段恋爱我谈得很愉快。 
  这一次,我会继续发扬我的优良传统。 
  苏又跑来作梗。当我与朱誉谈荷马史诗、玫瑰战争的时候,她跟朱誉聊得更投机。原来大家私底下都做了不少功课,而且她大学时修过历史,比起我这个半路出家的和尚,她基本就是寺院住持级别了。 
  我怎么能就这么认输?可是我要背多少书才够啊?现在开始痛恨人类历史太长,世界上的国家太多。 
  干脆避开锋头,在一边听得无比有兴致,称赞苏学识渊博。朱誉问我:“平时看书很多吧?”我笑说:“下班后,习惯看书。我家附近有一家书店……” 
  于是朱誉跟我讲书店、路边风景、旅游。原来不一定非要讲无数典故、传说、历史,生生地逼得自己没有退路,谎话可把面子死撑到底,但作假难的是坚持。 
  苏终于退下去,没过多久,我成了朱誉的女朋友,因为我各方面都跟他很合拍,他说遇到合适的人不容易,轻易不要放弃。 
  他觉得我聪明、独立、理智、上进、勤奋、可爱,非常难得。 
  下班,朱誉送我回家,我远远地看见家门口立着消失了几百年的前男友阿肯。我让朱誉先走,说不必送我进屋了。 
  朱誉离开,我才走向阿肯:“哟,看看是哪里的王子下凡来了?” 
  他很难过,一直认为我变得尖酸刻薄,都是他的错,他不该伤了我的心。 
  “那个男人是谁?” 
  “哦,一个酒吧认识的服务生......你知道的。” 
  阿肯伤心且失望:“别这样,小微,上次是我不对,但我是男人,有我的需要,我答应你,我一定改。给我们彼此一个机会,重新开始吧。” 
  谁稀罕他答应我什么?跟他说不清。他觉得他有男人的需要很伟大,值得骄傲,他才不会真心忏悔,跟他说话只是浪费口水。 
  “我再也没有力气爱人了,自从失去你,我一直混乱过日子,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我装着对男人已然是心如死灰、冷淡到底的样子说。 
  他安慰我:“你何苦呢……” 
  呵呵,轮到他来哄我。 
  阿肯走的时候脚步轻快。有一个女人对他念念不忘,并从此再也看不上别的男人,真是值得骄傲。至于其他的,他才不在意呢。 
  去死吧。想想还是朱誉好。朱誉这个人,之所以吸引我,很重要一个原因,是他一直喜欢我好的一面。我其实心里也很清楚,我的很多缺点被我隐藏了,但是我想,跟一个喜欢自己干净整洁的人在一起,总比跟一个看上自己邋遢消极的人要前途光明一点。 
   
   爱情,让女人一直假下去 
   
  我从来没有打算过要对朱誉作假一辈子,但是面具脱落的时间比我预期的要早很多。 
  周六一早,我还在被窝呼呼大睡,门铃响,我不理,按铃的人死不放弃,我气到头发着火,呼啦一声打开门,门外是我的上司男友。 
  我吼完“要死不会自杀跑我这里干嘛”之后才明白,我可能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衣冠不整,头上横七竖八的辫子,脚上乱七八糟的鞋子,我一向温柔端庄的形象,顷刻崩塌。 
  大眼瞪小眼,乌龟对绿豆,无声胜有声,我猜我的命运即将发生逆转。 
  自作孽,不可活。我认了,清清嗓子:“那,就是你看到的样子了。” 
  他抬起手上拎的塑料袋:“昨天约了一起吃饭,你忘了?” 
  我没忘,但是你没说是要自己买了材料到我家来做啊。 
  我只好请他进屋,他进厨房,我想了想,还是去打扮一下自己吧,虽然让他见了难看的一面,但是也不表示我要破罐子破摔一丑到底。 
  10分钟后,我香香地进厨房帮忙,他好像得了瞬间失忆症,将之前我的邋遢样子忘光光,笑容如以往一般绅士,做菜手法利落,我还乖乖地做了一道我之前对他宣扬只做过一次的那道汤。 
  他那一整天心情都好得很,笑眯眯。 
  我怀疑他这样是想要在分手前给彼此留下一个好印象吗。 
  但我们没有分手,反而更亲密起来,不久,他送我戒指。 
  当他向我表白的时候,我愣了5秒以上,才问他:“不会后悔吗?我并不完全是那个样子的,有时候很蠢的,脾气也不好。”他点头:“明白。” 
  再到后来,有一天晚上,我想到虽然我对他说了很多编造的很动听的话,不过似乎还没讲过“我爱你”什么的。 
  我一直等他快要睡着又还没完全睡着的时候,问他:“你想睡了吗?” 
  “怎么了?” 
  “我是说你的睫毛很翘呢,你睡了吗?” 
  “快了。” 
  “我有话一直想对你说,你真的睡了吗?” 
  他的呼吸很平稳。我小小声在他耳边说:“爱。” 
  一边就笑了。我才发现,其实,好听的假话我说得很顺溜,但是要说一句真话来表白还真不容易。 
  后来,他问:“那天夜里你真的在向我告白吗?我还以为你在叹息。” 
  我到最后都有点糊涂,朱誉是出于什么原因跟我在一起。 
  问他,他说,你真实的一面很可爱,当你为我的健康着想而撒谎,承认自己工作失误时,我就心动了。恋爱这回事,不怕你真,怕你太真,不怕你假,怕你不够假。之所以作假,是因为想讨对方喜欢。已经放弃作假的女人,心里一定没有爱情。 
  他看得这么清楚,我的那些假模假样他看在眼里一定笑在心里。这条狐狸。  文章来自华文读者 华文读者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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